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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齐齐哈尔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
2014年04月17日 09:04  点击:[ ]

齐齐哈尔大学文件

齐大发字[2014]17号

关于调整齐齐哈尔大学成人高等教育

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
各学院及有关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提高办学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,保障成人教育健康有序发展,依据黑价联[2012]83号文件,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整学费标准

1.函授高中起点本专科、函授专科起点本科

1800元/生学年。

2.业余高中起点本专科、业余专科起点本科

外语类2000元/生学年;艺术类2200元/生学年。

3.调整后的学费收取标准自2014级新生开始执行。

二、学费减免政策

1.本校正式在编在岗职工,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减免学费1000元。

2.我校实习基地职工,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减免学费1000元。

3.调整后的减免政策自2015级新生开始执行,享受减免政策学员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填表审批手续。

4.各函授站及联合办学点的学员一律不执行学费减免政策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一四年四月十七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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